论文无忧网提供:计算机毕业论文范文|计算机毕业设计|计算机毕业论文
栏目导航 代写论文
当前位置: > 法学论文 >

浅谈中国与日本的大陆架划界问题

  中国背靠亚欧大陆,面向太平洋,有1.8万公里的大陆海岸线,分别与日本、韩国、菲律宾、印度尼西亚、文莱、马来西亚和越南等7个国家隔海相望。东海把中国与日本隔开,它成了连接两国的纽带,同时也成了双方冲突的一个焦点所在。目前,中国与上述国家在海域主权方面都存在争议和分歧,而与日本关于东海大陆架海域的划界问题尤为突出,因此,我们有必要认真审视关于大陆架的划界问题。

http://www.paper51.com

一、大陆架的概念 http://www.paper51.com

(一)地理意义上的大陆架

内容来自论文无忧网 www.paper51.com

大陆架原来只是地理学上的概念,指的是大陆或岛屿向海洋自然延伸并被海水淹没的浅海区,其坡度极为平缓,海水很浅,范围自低潮线起到洋底向海方向坡度迅速变陡处为止,外界平均深度不足200米。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类对海洋的探索不断前进,对海洋的认识不断深化,逐步形成了法律意义上大陆架的概念。 copyright paper51.com

(二)《杜鲁门宣言》对大陆架概念的影响

内容来自www.paper51.com

1945年9月28日美国总统杜鲁门发布了《美国关于大陆架底土和海床自然资源政策宣言》(以下称《杜鲁门宣言》),宣称:“鉴于养护和慎重地利用其自然资源的紧迫性的关心,美国政府认为邻接美国海岸处于公海之下的大陆架底土和海床的自然资源归属于美国,并受其管辖和控制。”同时宣布“大陆架上覆水域作为公海的性质与自由和无害航行的权利不受影响”。《杜鲁门宣言》在世界上产生了很大的影响,随后有许多国家相继提出了类似的主张,如墨西哥、巴拿马、阿根廷、智利、秘鲁、哥斯达黎加、沙特阿拉伯、科威特、菲律宾、巴基斯坦等等。它们有的主张对大陆架的资源享有管辖权和控制权,有的主张对大陆架享有主权,还有的把它们的主张扩展到大陆架的上覆水域和上面的空间。[①] http://www.paper51.com

(三)《大陆架公约》中的规定

copyright paper51.com

《杜鲁门宣言》引发了各国对大陆架的不同主张,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也不得不开始审议大陆架问题。经过1953年和1956年两届年会审议后,1958年第一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制定了《大陆架公约》,形成了大陆架的第一个法律概念。《大陆架公约》第一条规定:“大陆架一词是指:1、邻接海岸但在领海范围以外、深度达200米或超过此限度而上述水域的深度容许开发其自然资源的海底区域的海床和底土;2、邻接岛屿海岸的类似的海底区域的海床和底土。”[②]

http://www.paper51.com

(四)《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

paper51.com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技术上可开发的海洋资源的深度已远远超过200米,因此,1982年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给大陆架下了一个新的法律定义。该公约规定:“沿海国的大陆架包括其领海以外其陆地领土的全部自然延伸,扩展到大陆边外缘的海底区域的海床和底土。”“如果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到大陆边的外缘的距离不到200海里,则扩展到200海里的距离。”但“不应超过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350海里,或不应超过连接2500米深度各点的2500米等深线100海里”。[③]

copyright paper51.com

上述大陆架的法律概念为大陆架的主张提供了法律依据,各国纷纷据此在国内法中开始划定本国的大陆架。但是,海岸相邻或相向国家所主张的大陆架往往出现重叠、交叉、混合等现象而引起一系列的问题,这就不得不对大陆架的划界问题做出相关的规定。 copyright paper51.com

------分隔线----------------------------
联系方式